編者按
4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并頒布。該法是我國第一部為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而制定的專門法律,是構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治框架的基礎性法律、綜合性立法,也是一部富有特色的經濟立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出臺為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注入了強勁動力,引發了民營經濟人士的熱烈反響。
一直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民營經濟發展,今年2月17日,總書記出席民營企業座談會并發表重要講話,充分肯定了民營經濟發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的重要貢獻。《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出臺,承載著國家對民營經濟的高度重視與殷切關懷,為民營經濟的健康發展構建起穩固的法治根基,這對民營企業來說,如同迷霧中的燈塔,為我們指明了發展方向、提供了有力支持,讓我們對民營企業的未來充滿信心。
《民營經濟促進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兩個毫不動搖”,強調民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將政策紅利轉化為法治保障,給予我們實實在在的“安全感”,讓我們徹底消除了顧慮,能夠心無旁騖地投入到企業建設發展中。
法律以立法形式明確了民營經濟的平等地位,從制度層面穩定企業家信心,為長期發展注入“強心劑”,讓市場環境更加公正有序,劃定了各經營主體公平競爭的同一起跑線,為民營企業憑借自身實力和創新開拓市場提供了發展機會。
法律直擊融資難、稅費重、執法隨意等痛點,有關投資融資促進和科技創新等方面的條款,支持民營經濟參與國家重大戰略和重大工程,布局戰略性新興產業,拓寬了企業的投資方向和增長空間,讓我們更有底氣、更有動力加大研發投入,積極探索新技術、新產業、新模式,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作為自治區工商聯副主席、金昱元化工集團董事長,我深感責任重大,將積極響應國家號召,以《民營經濟促進法》為指引,堅定發展信心,堅守主業、做強實業,以化工產業為主體,搶抓機遇,加快產業鏈融合發展項目建設;加大創新力度,提升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努力為社會創造更多價值。積極發揮工商聯副主席作用,助力更多民營企業輕裝上陣、破浪前行。